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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展示我国非遗保护成就

发布时间:2012-11-28浏览量:1270

6月9日是我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 宣传展示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5日,文化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文化遗产日前后各地举办的主要活动。

   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主题为“活态传承、重在落实”。 6月9至18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国家图书馆承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座周”(以下简称“讲座周”)将在北京国家图书馆连续举办10场专题讲座。为配合讲座,主办方还将邀请与讲座内容相关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场表演。如陕北民歌的原生态演唱、八卦拳等武术表演;牙雕和雕漆技艺展示等。6月9日至7月9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典籍记忆系列展”将在国家图书馆举行,内容包括“中国传拓技艺展”、“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展”两个专题展。6月30日至7月2日,文化部与江苏省政府共同举办“第四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该论坛将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保护与传承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此后,文化部还将与浙江省政府在浙江省嘉兴市共同举办“2012年端午民俗文化节”;与湖北省政府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2012年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活动。据统计,今年各地省级文化部门举办的“文化遗产日”活动达110余项。

   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就。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公布了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命名了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设了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成功申报36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传播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单个的项目性保护逐步走向系统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阶段,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

   今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工作包括:进一步深入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定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类保护规范与标准;加大濒危项目保护力度,启动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进一步健全传承机制,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学艺者的培养和扶持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深入开展,争取出台相关税收、融资、土地使用的优惠政策等。(中国文物报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