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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移交15327件走私文物

发布时间:2012-11-28浏览量:1343

海关移交15327件走私文物

  昨日9时,在移交仪式现场展出了部分文物,按照唐宋元明清历史排序,依次展出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瓷器:唐代青釉碗的古朴、宋代瓷炉的薄脆、清代粉瓷大盆人物栩栩如生。在另一边,则是书法真迹、晚清木雕等等,令众人惊叹的是,为人熟知的历史名人墨宝真迹也一一映入眼帘,曾国藩、弘一法师落款对联,徐世昌的书法真迹,石涛的螃蟹条幅,引得人们争相驻足。

  据海关统计,此次移交的文物品目繁多,数量较大,包括:陶瓷类1171件、玉石类41件、铜铁类195件、竹木牙雕类1937件、书画类212幅、图书类176册、邮票及旧印刷品175张、旧钱币203张、古金属钱币类10950件、近现代民族民俗类文物267件。

  不仅有汉代陶罐陶钵、唐朝青釉碗,还有古化石和历朝历代各式钱币等,都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

  最贵:

  青釉碗市场价值高达几万元

  这么多的文物,哪个市场价值最高?现场的文物专家很为难:“这些都有价值,很难说哪个最贵了。”在一名解说人员口中,记者得知,展出的文物中最贵的属唐朝青釉碗,市场价值高达几万元。

  乍眼一看,这个唐代青釉碗跟普通农家用的瓷碗极其形似,但缉私警察道出了其中的故事:2008年8月,一名辽宁籍的旅客在罗湖口岸出境,在过机检时,关员在屏幕上发现行李箱内有一个碗状物品。

  拿出来看时,这个碗包装精致,旅客说这是自己收藏的,准备带到国外参加展览。随后海关立刻联系广东省文物站鉴定,鉴定为唐代文物,属国家三级文物,缉私警察说,这属禁止出境文物。

  提醒:

  携带古旧物品出境要事先鉴定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旅客如需携带古旧物品出境,应事先把物品送到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并取得文物鉴定站鉴定标识及出口许可证明。

  旅客携带古旧物品出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凭鉴定标识及许可证明查验后,再从指定口岸运出。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旦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将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状:“浊流”下的文物走私

  据了解,近些年,国内文物收藏、鉴赏、拍卖行业呈现繁荣之势,投资这一行业也成为人们保值抗通胀、提高生活品味的重要途径,不过应声而起的,国内仿造文物和造旧工艺品市场也火爆起来。

  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文物与工艺品较难区分,在国际、国内非法买卖文物的“浊流”下,不法分子将大量文物伪报成工艺品骗取出境。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利用互联网交易已成为走私文物的又一新途径。在深圳海关查获的案例中,走私分子藏匿手法也是花样百出,有通过旅客行李和人身夹藏文物出境,或在出口货物中夹藏文物,甚至通过出口快件走私文物等。

  据统计,5年来,海关共查获走私文物案件47宗,其中刑事案件4宗,抓获嫌疑人4名。同时,记者还在移交仪式现场了解到,2001年深圳海关移交广东省文化厅18011件,2005年移交20000多件,加上这一次的15327件,海关共移交53000余件,占全省海关移交数量的57%。

  措施: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

  文物走私猖獗,那么该怎样增强打击文物走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圳海关给出的答案是密切与文化部门的合作。

  2001年,深圳海关与广东省文化厅签订了《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合作备忘录》;2008年,深圳海关又与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签订了文物保护合作协议,建立了网络鉴定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查扣的嫌疑文物及时通过互联网传输图片资料进行初步鉴定,大大提高海关现场查获文物鉴定的效率,为案件定性和加大打击力度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王志表示,深圳海关加大了对走私文物的查缉力度,一方面通过风险监控、集装箱检查设备等技术手段,加大对进出口仿古家私、工艺品等进出境货物的抽查力度,提高货运、旅检、快件等各渠道的打击精准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文物知识培训,提高一线关员查缉文物的业务水平。